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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索??引??號:
- 000014453-2014-003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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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分???????類:
- 國際收支統(tǒng)計與結售匯管理??新聞報道??各類社會公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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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來???????源:
- 國家外匯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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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(fā)布日期:
- 2014-12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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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名???????稱:
- 便利銀行結售匯業(yè)務 促進外匯市場發(fā)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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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文???????號:
為便利銀行辦理結售匯業(yè)務,根據(jù)《銀行辦理結售匯業(yè)務管理辦法》(中國人民銀行令[2014]第2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日前,國家外匯管理局發(fā)布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(fā)<銀行辦理結售匯業(yè)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>的通知》(匯發(fā)[2014]53號,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。
《細則》貫徹落實簡政放權的改革思路,整合了銀行結售匯市場準入、即期結售匯業(yè)務管理、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(chǎn)品管理、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等方面的相關法規(guī),并調(diào)整了部分管理內(nèi)容。主要包括:一是整合銀行即期結售匯、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(chǎn)品業(yè)務的市場準入管理,簡化銀行結售匯信息變更備案程序。二是取消設置個人本外幣兌換統(tǒng)一標識的要求,明確銀行辦理對私結售匯業(yè)務應在醒目位置設置個人本外幣兌換標識。三是將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按日考核調(diào)整為按周考核,取消結售匯綜合頭寸與外匯貸存比掛鉤的政策。四是下放銀行資本金(營運資金)本外幣轉換審批權限,取消銀行代債務人結售匯審批。五是明確銀行辦理結售匯業(yè)務“了解客戶、了解業(yè)務、盡職審查”的原則性要求。
《細則》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。(完)


